作者:茶陵農商銀行發布時間:2022-08-01來源:茶陵農商銀行 播放數:1728 次
根據《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財會〔2020〕12號)和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財辦會〔2020〕21號)的相關規定,現將我行銀行函證回函服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業務范圍
銀行詢證函包括以下內容:銀行存款、銀行借款、注銷賬戶、委托貸款、擔保、銀行承兌匯票、商業匯票貼現、商業匯票托收、信用證、外匯買賣合約、證券或其他產權文件托管、銀行理財產品、資金歸集等對公業務以及投資人(股東)出資情況。
二、紙質函證受理方式
支持郵寄和現場兩種受理方式
三、受理機構
我行函證業務采取總行集中處理模式,轄內網點的函證業務均由總行集中處理,具體安排如下:
集中處理部門 | 湖南茶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 |
辦理地址 | 湖南省茶陵縣炎帝中路三角坪 茶陵農商銀行 普惠金融部 |
聯系電話 | 0731-22063921 |
四、受理要求
1.我行單位客戶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可向我行申請辦理“銀行詢證函”業務。不受理被審計單位直接提交的銀行詢證函。
2.詢證函應符合財政部辦公廳,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的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規定的詢證函格式及要素。
3.跟函所需資料:會計師事務所經辦人員身份證件、工作證、介紹信(均需原件)。
五、回函服務收費標準
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收費標準按照營業大廳公布的《服務收費目錄》執行。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時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務價格為準。
六、回函方式
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辦理函證業務。
如有疑問,可聯系您的開戶網點或致電我行普惠金融部0731-22063921進行咨詢。
感謝您的理解和配合,期待為您提供更好的服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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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備案號:43020022157-18001